廊坊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廊坊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为建立公正、透明的行政管理体制,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结合我局实际,特编制本指南。
市工信局政府信息包括三类:一是主动公开信息,在职责范围内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二是依申请公开信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可依据需要向市工信局申请获得相关信息。三是不予公开信息。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
一、主动公开信息
(一)公开内容。机构职能、科室设置及职能;与工信工作相关的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普遍约束力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工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各类专项规划;工作计划总结;办事流程;工作动态;其他根据法律及有关规定要求公开的信息。
(二)公开方式。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报刊、媒体;新闻发布会;公告栏、电子屏幕、电子触摸屏等设施;公共查阅室、资料索取点等场所;其他便于公众及时、准确获取政府信息的形式。
(三)公开时限。自信息形成或变更后的20日内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信息
(一)受理机构。本机关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机构为:市工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通信地址:廊坊市广阳区广阳道43号,邮政编码:065000
电话号码:2338026,信箱:gongxinban@163.com
(二)公开范围。申请人需要市工信局主动公开以外且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七、八、十四条关于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可以申请获取。
(三)申请步骤
1. 提出申请。申请人应当填写《市工信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申请表可在本页面附件下载。申请方式有两种:一是通过信函、传真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申请人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信函、传真到达申请受理机构的时间为申请时间。二是当面申请。申请人可到本机关当场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工作人员代为填写。
本机关不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2. 申请处理。本机关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要件不完备的申请及时告知补正。本机关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处理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将在15个工作日内予以书面答复。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本机关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