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机构: | 市政府办公室 | 体裁分类: | 政策解读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发文日期: | 2022-10-26 | 发文字号: | 效力状态: | 有效 | |
文件标题: | 《关于加快推进电子证照扩大应用领域并与全国互通互认的若干措施》政策解读 |
《关于加快推进电子证照扩大应用领域并与全国互通互认的若干措施》政策解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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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草背景及依据 为贯彻落实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电子证照扩大应用领域并与全国互通互认若干措施》的通知(冀政办字〔2022〕74号),加快推进我市电子证照扩大应用领域并与全国互通互认工作,支撑更多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掌上办、一次办,助力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我市《关于加快推进电子证照扩大应用领域并与全国互通互认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 二、主要内容 (一)主要内容 《加快推进电子证照扩大应用领域并与全国互通互认的若干措施》分三个部分。 第一部分:扩大电子证照应用领域。推动个人、企业常用证照电子化应用,实现政务服务“免证办”,促进电子证照的社会化应用,加强电子证照线下线下融合服务。 第二部分:推动电子证照互通互认。提高电子证照标准化规范化水平,推进政务服务办件归档全程电子化管理,实现电子证照与省政务服务平台互通互认,建立工作机制。 第三部分:全面提升电子证照应用支撑能力。加强电子证照应用平台支撑;提升电子印章的支撑保障能力;加强电子证照应用安全管理和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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