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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廊坊市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
网上受理须知

为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特开通网上申请方式,申请人可登录廊坊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https://zfxxgk.lf.gov.cn/),进入“依申请公开”栏目,在网上通过信息公开系统提出申请。

一、确定受理机关

为有利于申请人准确快捷获取政府信息,申请人在申请政府信息时首先要确定制作该信息的行政机关。由于各行政机关依据其行政管理职能制作相关政府信息,因此,申请人可根据所需政府信息类型,向相应行政机关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本平台仅提供向市政府或市政府有关部门在线申请渠道,申请人拟向各县(市、区)及其部门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的,请登录各县(市、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要求进行申请,或直接向受理机关提交申请材料。

二、受理程序

1.申请的提出

申请人在网上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时,应按要求真实载明下列内容:

(1)申请人的姓名或组织名称、身份证明、联系方式等;

(2)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文件名称、文号、申请理由及用途等;

(3)所需信息的形式及获取方式等。

2.申请的处理

收到网上申请后,受理机关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规定,对申请人的申请要件进行审查。要件不完备或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将依规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说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

3.申请的答复期限

受理机关对符合要求的申请予以登记,确认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规定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

三、有关事项

1.申请人在线填写内容前,请提前准备好身份证件电子版,以及其他需要提交的说明材料。

2.申请人提交申请前,请根据申请公开内容确定受理机关,选择正确的受理机关后再提交。

3.“依申请公开”平台仅受理申请政府信息公开事项,咨询、投诉、信访等事项请通过其他相关渠道反映。

4.申请人可通过查询码登录平台,查询办理进度,在受理机关确认受理该申请前,申请人可自行撤销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