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机构: | 市统计局 | 体裁分类: | 政府部门文件 | 主题分类: | 宏观经济运行 |
发文日期: | 2024-10-17 | 发文字号: | 效力状态: | 有效 | |
文件标题: | 关于开展“四农普”有关调研的通知 |
关于开展“四农普”有关调研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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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统计局、廊坊开发区社发局: 为进一步做好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思路框架设计工作,明确普查范围,细化普查对象,优化普查方式,按照省局农村处通知要求,现对有关情况开展调研,通知如下: 一、关于普查对象 (一)调研目的 通过调研,明确“四农普”普查范围和普查对象,把握不同普查对象的普查特点,做好先期筹备有关工作。 (二)调研内容 调研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1.本地区农业普查对象的类型,不同农业普查对象在普查总体中的大致数量结构占比、行业分布等。 2.不同普查对象在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结构等方面的特征,如何更好识别和反映普查对象的农业生产情况、经营特征、发展质效等。尤其是针对“一套人马、多块牌子”的农业经营单位人格混同、农业经营单位与小农户的组织联结、跨区域开展农业经营、一二三产融合单位等情况,如何准确开展农业普查登记。 3.针对不同农业普查对象,采取何种方式方法开展清查摸底、采集报送数据等较为适宜,不同方法存在哪些优缺点。 4.普查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有哪些适宜的解决办法。 二、关于农户普查方法 (一)调研目的 为进一步减轻基层普查填报负担,“四农普”将采用“普查+抽样+遥感”的方式进行调查,其中拟对农户开展大样本调查。即对全部农户进行清查摸底,列入普查对象名录的农户全部填写农户基本情况表(短表),并抽选10%左右的农户作为大样本进行详细调查(长表)。通过调研,了解大样本调查方式开展农户普查的可行性。 (二)调研内容 调研内容主要是: 1.本地区农业普查开展农户大样本调查是否可行,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及对策建议。 2.针对农户普查对象,其他可行的普查方式方法。 三、工作要求 (一)调研方式 对农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经营性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各种普查对象开展典型调查,解剖麻雀,掌握情况。 (二)上报要求 调研成果形成文字材料,内容可采用问答式、列干条式、表格等方式组合呈现。 请各县(市、区)于2024年10月18日中午下班前上报调研报告及附件表格。 联系人:庄金梅 联系电话:2317060
廊坊市统计局办公室 2024年10月17日
附件: 调研内容测算参考表式 ______县(市、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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