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机构: | 市教育局 | 体裁分类: | 工作部署 | 主题分类: | 教育 |
发文日期: | 2025-01-10 | 发文字号: | 效力状态: | 有效 | |
文件标题: | 关于对域外学校在我市违规招生的提醒函 |
关于对域外学校在我市违规招生的提醒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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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我局陆续接到群众反映,有域外学校联合中介机构在我市违规宣传招生,并对学生和家长做出可办理户口、居住证,可转移学籍等虚假“承诺”,严重违反了国家、省招生政策,扰乱教育生态。为维护我市良好招生秩序,保障家长、学生的切身利益,现就域外学校在我市违规招生做出如下提醒: 一、招生范围规定 按照《河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完善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的通知》(冀教基﹝2022﹞12号)文件要求,县属公办普通高中在本县域内招生,设区市市属公办普通高中原则上在本市城市区范围内招生,从2024年开始民办普通高中只在审批地招生。严禁普通高中以任何形式提前组织招生、免试招生、超计划招生、跨区域招生。 二、违规招生主要形式 (一)域外学校或培训机构通过讲座、咨询等形式诱导学生及家长,承诺可办理招生,借读或学籍转接。 (二)中介机构承诺缴纳一定的费用,可协助办理户口或居住证,实现异地就读初中或高中。 (三)学校校长、教师违规参与域外学校招生,对在校学生进行违规宣传或对外提供学生信息。 三、违规招生后果 (一)凡是违反招生规定招收的学生,均属于违规招生,不予注册、转接学籍。 (二)所有公办、民办学校任何变通形式的违规超计划、跨区域招生均属违规行为,都会导致学生无法注册学籍,造成高中就读三年不能取得高中毕业证、无法以高中生身份正常参加高考;初中学生无法正常参加河北省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无法取得省级示范性高中指标生资格。 (三)学籍注册、学籍业务办理和学籍管理无需缴纳任何费用,任何以学籍名义的收费行为,均属违规行为,请及时向教育行政部门举报。 望广大家长谨慎对待域外学校和中介机构,避免上当受骗。对发现以上违规招生行为的,欢迎广大师生、学生家长向市教育局积极举报,市教育局将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认真核查,联合纪委纪检监察部门对违规招生行为严查重处。 举报热线:0316- 2920181,0316-2920182 邮 箱:jiaoyuke2017@163.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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