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机构: |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体裁分类: | 机构职能 | 主题分类: | 政务信息 |
发文日期: | 2017-11-08 | 发文字号: | 效力状态: | 有效 | |
文件标题: | 安监站 |
安监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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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职责: 贯彻执行国家、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起草或制定本辖区建筑安全生产管理实施细则或办法。指导、推动国家、地方、行业有关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标准、规范、规程的实施。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对市区范围内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及人员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执行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等情况实施抽查并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处理。负责市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监督管理、建筑施工现场扬尘治理和全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行业管理。监督施工企业安全措施费用的提取使用。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管理负责全市“安管人员”和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考试工作。负责省级文明工地的初评申报,市级文明工地的考核评定及文明工地的动态管理。负责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统计,参与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定期分析行业安全生产状态、发布事故预警。按层级监督原则,对县(市、区)安全生产监督机构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情况进行业务指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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