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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发布机构: 廊坊开发区 体裁分类: 预算决算 主题分类: 财政
发文日期: 2024-07-02 发文字号: 效力状态: 有效
文件标题: 2024年6月第三批就业补助资金支出公示
2024年6月第三批就业补助资金支出公示
发布日期: 2024-07-02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在就业补助资金使用信息公开中进一步加强个人信息保护的通知>》(人社厅发[2017]149号)和《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就业创业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冀财规[2018]21号)文件精神,拟向廊坊廊大汽车服务集团有限公司等10家企业支付2024年度就业见习补贴129800元,现将补贴资金情况予以公示(补贴标准及申享政策应具备的条件:见习补贴,对吸纳毕业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16-24周岁失业青年参加就业见习,并按月足额发放其基本生活费的单位,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给予就业见习补贴,补贴标准当地最低工资,所需资金由见习单位和当地政府共同分担。见习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2024年6月25日至6月27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向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联系人:孟繁祎,联系电话:6078201。

 

 

廊坊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6月25日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在就业补助资金使用信息公开中进一步加强个人信息保护的通知>》(人社厅发[2017]149号)和《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就业创业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冀财规[2018]21号)文件精神,拟向廊坊伊利乳品有限公司等38家企业支付2024年度社会保险补贴2927391.93元,现将补贴资金情况予以公示(补贴标准及申享政策应具备的条件:社会保险补贴,中小微企业招用毕业2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其为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和工伤保险费给予相应劳动合同期限的社会保险补贴,不包括个人应缴纳的部分。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2024年6月25日至6月27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向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联系人:孟繁祎,联系电话:6078201。

 

 

廊坊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6月25日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在就业补助资金使用信息公开中进一步加强个人信息保护的通知>》(人社厅发[2017]149号)、《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就业创业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冀财规[2018]21号)等文件精神,拟向廊坊诚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1家企业支付2024年度企业吸纳困难人员岗位补贴27740元。补贴标准及申享政策应具备的条件:1.岗位补贴,对招用就业困难人员与之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给予岗位补贴,补贴标准每人每月730元。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2024年6月25日至6月27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向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联系人:孟繁祎,联系电话:6078201。

 

 

廊坊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6月25日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在就业补助资金使用信息公开中进一步加强个人信息保护的通知>》(人社厅发[2017]149号)和《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就业创业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冀财规[2018]21号)文件精神,拟向新奥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等6家企业支付2024年度招用高校毕业生吸纳就业补贴12000元,现将补贴资金情况予以公示(补贴标准及申享政策应具备的条件:吸纳就业补贴,中小微企业招用毕业2年内的高校毕业生,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人1000元)。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2024年6月25日至6月27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向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联系人:孟繁祎,联系电话:6078201。

 

 

廊坊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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