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机构: | 廊坊开发区 | 体裁分类: | 其他行政执法行为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发文日期: | 2024-07-18 | 发文字号: | 效力状态: | 有效 | |
文件标题: | 关于做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工程项目信息补录工作的提示 |
关于做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工程项目信息补录工作的提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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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内各工程项目参建单位: 按照《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工程项目信息管理的通知》(冀建建市函[2024]80号)要求:“历史项目信息归集补录工作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逾期将无法补录。 历史项目信息补录实行自愿原则,请有业绩录入需求的参建单位及时开展信息补录工作,具体录入方式详见河北省住建厅官方网站“河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专栏。 咨询电话:0316-2578579
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7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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