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机构: | 市场监督管理局 | 体裁分类: | 政策解读 | 主题分类: | 知识产权 |
发文日期: | 2024-07-03 | 发文字号: | 效力状态: | 有效 | |
文件标题: | 《廊坊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
《廊坊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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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7月3日,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廊坊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现解读如下:问:编制《办法》的背景依据是什么? 答: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方案(2023-2025 年)、河北省《关于印发〈河北省落实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及廊坊市委、市政府《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纲要(2021-2035年)》、《廊坊市“十四五”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制定本办法,更好地发挥知识产权引领高质量发展的促进作用。 问:《办法》的目标任务是什么? 答:加强廊坊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规范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问:《办法》中的适用对象是哪些? 答:在本市登记注册的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问:《办法》中补助的项目和标准是多少? 答:廊坊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按照现行财政体制确定市、县分担比例,重点支持高价值发明专利培育和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贴息补助。 1.高价值发明专利培育补助项目。对上一年度授权发明专利达到10件以上,其中高价值发明专利比例达到30%以上的单位,一次性给予10万元补助。对“非正常”专利申请数量集中的单位,取消其本年度补助申报资格。 2.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补助项目。对上一年度成功开展知识产权(专利权、商标权、数据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的企业,按贷款利息的40%进行补助,同一企业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10万元。 企业承担的评估费、担保费、保险费等融资服务费用,按实际费用的50%给予一次性补助,同一企业年度内最高不超过5万元。 问:《办法》中补助的流程是怎样的? 答:1、项目征集。每年6月中下旬以后,市市场监管局组织启动专项资金征集工作,发布奖补资金申报通知。 2、单位申请。申请单位向所在地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3、地方初审。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集中报送市市场监管局。 4、市级审核。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材料进行审核,确定补助项目。 5、网上公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拟补助单位名单在“廊坊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 5 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将资金拨付计划,报市财政局审批。 6、资金拨付。市财政局按程序将资金下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拨付至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将资金拨付至申报单位。 问:《办法》中确定补助项目后何时能兑现补助资金? 答:按财政预算安排,申报年度的下一年度兑现补助资金。 问:《办法》中资助申请是否有时限要求? 答:每年6月中下旬以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启动下一年度专项资金申报工作,届时,将发布补助资金申报通知,各申报单位应按照通知要求进行申报。如资助对象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资助申请,则视为放弃专项资金申报资格,不再补报补发。 相关政策链接:廊坊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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