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741543379/2020-00078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发文日期: | 2020-07-20 | 文 号: | 有 效 期: | 有 效 | |
名 称: | 对廊坊市政协第七届四次会议第1008号提案的主办意见 |
对廊坊市政协第七届四次会议第1008号提案的主办意见 | ||||
发布机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日期:2020-07-2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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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廊坊市政协第七届四次会议 第1008号提案的主办意见
孟庆强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我市产业园区土地集约利用与工业用地“先租后让、弹性年期出让”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2019年,我市出台了《廊坊市产业用地弹性年期出让办法》,在原有土地使用权法定最高年期的基础上,新增20年期和30年期两种出让年限。 2020年,河北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十条措施》建立健全协作机制,在项目谋划、选址等前期 依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实施意见》的要求,占补平衡机制为:通过县域自求平衡、市
(印章) 2020年7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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